为了加强对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的管理,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,根据国务院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、《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《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》自2015年5月起正式施行。
十年前的今天,我们的志愿者们身披绶带,认真向每一位市民游客进行宣传。时间一转眼来到了十年后,《条例》也整整伴随了我们十年,时刻用它的庄严肃穆保护着我们的这颗璀璨明珠——云龙湖,我们的每一位志愿者也都发自内心地热爱它、宣传它、倡导它。


当今的时代,人们越来越遵守法律的约束,越来越文明,越来越愿意共同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。因此,在《条例》施行十周年的今天,我们云龙湖一站式服务驿站的志愿者们大力筹划了这次宣传活动:大家或者站在驿站旁边宣讲、或者坐在志愿台前互动、或者走进人群之中发放册页,以此庆祝它的诞生与成长。市民游客们也深受感染,积极参与其中,有的甚至朗读起我们打印的法则条文,发自心底地乐意接受它、维护它、践行它。


法律是生硬的,志愿是温暖的,但他们的目的是相同的。法律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云龙湖,志愿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云龙湖,我们都是云龙湖这颗明珠的“护珠使者”,都是在为云龙湖“幸福景区”品牌、“美丽景区”建设添砖加瓦。



相信在未来,我们的《条例》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魅力与手段,为景区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贡献应有的力量,而这也是我们云龙湖一站式服务驿站最向往的事情,因为只有在法治的社会中人们才更加愿意心系之、笃行之、共有之,让我们共同努力吧!